693家法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

18.07.2016  18:34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法官员额制,让精英到一线办案;司法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加强职业保障,法官不为五斗米折腰;人财物省级统管,摆脱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于2014年6月正式启动,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实践,许多改革措施在各地落地生根,改革的效果开始显现。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共研究司法改革议题13次,审议司法改革文件18个。中央改革办2016年工作要点中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和重点参与的10项改革任务,已完成2项,有5项取得重大进展。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已有693家法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青海等省市的7个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469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85%以上人员集中在办案一线。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在试点法院全面推开,各地普遍建立审判团队,绝大多数案件取消了院庭长审批。

   院领导入额须带头办案

  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成为全国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之一。没有先例可循,没有样本参照,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目前,上海全市法院入额法官总数为2242人,占总编制数的24.9%,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改革后,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7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

  案多人少是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实行员额制意味法官数量更少。法官一年能办多少件案子?

  同为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贵州通过对第一批4家试点法院近三年不同类型共22000余件案件的法官工作量采取实地测算、问卷统计等方式,对法官阅卷、开庭、合议等所需时间进行统计,得出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单位工作时间。扣除法定节假日、探亲休假、学习培训等天数,最终得出一名法官的饱和工作量。再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情况,常住人口数量等推导出员额法官计算公式。根据该计算公式,贵州第一、二批9家试点法院共确定员额法官248名,占中央政法编制的26.75%。

  为缓解矛盾,贵州法院规定入额法官的院领导及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和普通员额法官一起分案、办案,实现入额法官要到一线办案的要求。此外,贵州还根据案件数量的变化对法官员额进行动态增减,既确保法官工作饱和量,又不至负担过重。

  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触及每个法官根本利益的“奶酪”,事关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成败。

  吉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采取了以上率下的工作方式,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先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改革,再由16家中、基层法院跟进改革,最后全省其他76家院整体改革,并于2015年10月底全部完成入额法官选任工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介绍说: “司法体制改革就像扣扣子,只有第一粒扣子扣准了,后面的扣子才不会扣错。实践证明,实行以上率下的改革推进模式,实现了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减少了改革震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也为全省法院提供可参照、可复制的路子,使中级、基层法院有所参考和遵循。”

  不同层级法院的领导所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不同,越是上级法院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越多、办案越少,越到下级法院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越少、办案越多。

  吉林各级法院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从严把握领导干部入额的要求,省、市、县三级法院院领导入额比例分别控制在30%、40%和50%以内。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必须带头办案,重点是办疑难案件,办案数量必须达到本院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