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暴现象相当普遍 不少人认为打妻儿是家务事

11.08.2015  03:02

   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目前,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2013年10月,全国妇联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中显示,24.7%的女性遭受过来自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另外,老人、小孩、残疾人也不同程度地遭受过家庭暴力。

严重家暴频现撕开“家丑不外扬”遮羞布

  2011年9月5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妻子李金在微博上曝光了丈夫向她施暴的多组图片和文字,一下子把这个著名英语教育专家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网友称“李阳原来如此疯狂”。此后历时一年多,“李阳家暴门”离婚案方有结果。法院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准予李阳和妻子李金离婚。

  2012年5月28日,河北省衡水市的被告人许红涛因琐事在家中殴打患脑血栓行动不便的父亲许二。此前,因许红涛经常打骂父母,其母已经被打得不敢回家。2天后,许红涛再次拳打脚踢许二,造成许二死亡。

  2013年4月25日,南京建邺西堤国际小区,80后丈夫吉星鹏酒后回家,怒砍妻子60余刀致死。妻子死时年仅22岁,留下刚出生100天的小宝宝。网友爆料称,吉星鹏是南京FSC超跑俱乐部成员,开一辆兰博基尼,家境殷实,爱好打游戏,嗜酒后有家暴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表示,我国的家庭暴力案件具有隐蔽、私密、隐案率高等特点,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家暴的实际发生数远比进入司法程序、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多。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法院的崔丹丹是一名专职从事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法官。她告诉半月谈记者:“在我去年判决的337起离婚案件中,有303起案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描述自己曾遭受过家庭暴力。但这些案件最终都以民事的婚姻纠纷案件办理,没有走刑事程序,按家庭暴力案件办理。

   身伤、心碎、经济控制皆属家暴

  虽然已经年过50岁,但河南省安阳市的吴先生并不认为殴打妻子并致妻子耳膜穿孔、肋骨骨裂等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而是“修理老婆,天经地义”。

  当下,不少人误以为家庭暴力仅局限于殴打家庭成员。但是,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全国妇联采用标准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殴打、捆绑、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性暴力(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精神暴力(以侮辱、谩骂、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行为)和经济暴力(通过对财产和家庭收支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目的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