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正要求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05.12.2014  09:44

  昨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市委书记韩正昨天上午在上海市学习宣传宪法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认识,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加坚定地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市政协主席吴志明,市委副书记应勇,市领导徐麟、姜平、尹弘、钟燕群、吴汉民、洪浩,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出席座谈会。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市社联党组书记沈国明、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徐汇区委书记莫负春在会上交流发言。

  “要不断提高认识,贯彻宪法准则。”韩正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我们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充分认识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深刻把握宪法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色;充分认识宪法是“众法之法”。我们要牢记,任何政党、组织、社团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韩正指出,宪法能不能正确有效实施,最根本取决于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关键是增强自信、保持定力。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坚实的现实基础和光明的发展前景,具有独特价值和政治优势,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不被各种杂音所惑。

  "必须把确保宪法有效实施作为重中之重。"韩正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把加强宪法实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宪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又要通过法律法规贯彻体现。推动宪法实施,地方立法担任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地方立法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宪法法律实施。这是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关键环节,地方在这方面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在落实严格执法方面,当前上海法治建设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执法不严。必须下大力气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在推进公正司法方面,要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宪法规定落到实处。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司法改革试点,这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任务。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努力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宪法观念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以"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载体,开展更加丰富多样、广泛深入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普法教育体制,突出和强化宪法教育;把宪法教育纳入公民教育全过程,从小培养宪法意识;通过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让人民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韩正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肩负着保证宪法实施和法律执行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判断大是大非的准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要着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把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牢记宪法明确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