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 包括控烟条例草案等

29.07.2016  07:02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昨天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等法规案进行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审议。

  会议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统计条例(草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崇明县设立崇明区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

  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吴凡等委员表示,《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公共场所吸烟率明显下降,为维护公众健康、提升国际化大都市的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修法有群众基础,需要加大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叶青、徐未晚等委员认为,扩大室内外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后,要思考如何确保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张金康等委员则建议借鉴国外经验,由政府制定标准,在机场、火车站等场所的休息区设立吸烟场所和设施,依法维护吸烟者的权利。委员们还对加强控烟源头治理、未成年人保护、解决执法过程取证难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龚梅华等委员在审议《上海市统计条例(草案)》时提出,此次修法是“废旧立新”,尤其是与原来的《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相比,去掉了“管理”两字,更加强调了本市统计工作要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化。陈东、徐文雄等委员提出,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编造虚假数据、篡改统计资料等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惩戒和制裁条款。委员们还对如何规范委托统计行为、加强统计机构间协调机制、实现政府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充分发挥统计在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等提出了建议。

  在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中,林化宾、潘志纯等委员认为,此次交通集中整治效果明显,市民守法意识增强,修法中要注意将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加以固化。马进等委员认为,道路交通管理要有“十年磨一剑”的心理准备,要在交通规划更前瞻、道路资源配置更合理、交通设施更完善、交通管理更科学上下功夫。丁伟等委员则认为,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民众普遍支持修法,此次修改幅度很大,要做到每一条法律责任都有依据。此外,委员们还就如何完善轨道交通设施、处理好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三者关系、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参加分组审议。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