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开审查逮捕执行近三年 不批准逮捕率超六成

10.11.2015  11:01

  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一直备受瞩目。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全国及市人大代表80余人,通过远程视频集中观摩评议一起由闵行区检察院主持的逮捕公开审查案件,并介绍了本市检察机关开展逮捕公开审查的情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观摩。

  据悉,为顺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相关规定,全市检察机关于2013年起在闵行、普陀、徐汇等区检察院试点逮捕公开审查工作。逮捕公开审查工作改变了以往封闭化的审查模式,在专门的办案场所由检察官居中主持,主要对犯罪嫌疑人认罪、但对社会危险性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取侦查机关、辩护律师等意见,最终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开审查可由检察官依职权启动,也可由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提出申请。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开审查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14年,此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据介绍,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开展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公开审查逮捕案件293件345人,公开审查案件集中于寻衅滋事、盗窃、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常见多发犯罪;公开审查后,批准逮捕121人,不批准逮捕224人,不捕率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