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着力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

08.06.2016  22:05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青浦区财政局根据新颁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重新编写《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事指南》。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资格申请要求。按照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对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条件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并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交的六项材料简化为四项。此外,为方便申请人开展业务,代理记账机构新设分支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向其审批机关办理备案即可,其新设分支机构无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是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完成变更登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审批机关在批准代理记账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机关也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要求,新《管理办法》加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强化了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后续监管,加大了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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