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司法局建立实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报到面询日”制度

24.03.2016  15:42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区社区矫正中心的执法平台功能,探索建立实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报到面询日”制度。主要做法是:

一是着眼持续顺畅运作,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制定集中报到面询工作计划,主要由区社区矫正中心具体实施,司法所协助配合,需要时邀请心理专家、帮教志愿者参与。明确运行方式,集中报到面询时间安排在每月的第三周周五下午,面询按照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进行。明确奖惩规则,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报到面询,纳入计分考核内容。二是着眼提高见面频率,确定面询对象名单。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每个矫正年度或社区矫正期内,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接受面询2次以上。入矫初级阶段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接受一次集中报到面询。列入社区矫正重点对象、重要人员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集中报到面询。三是着眼掌握矫正动态,设置面询内容清单。精心设计集中报到面询单,包括三方面内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受教育和参加社区服刑“两个八小时”落实情况、电子监控情况;了解对象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矛盾困难,听取对象的合理、合法诉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着眼增进面询实效,个别开展教育引导。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社区矫正制度,教育引导对象严守矫正法规,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注重疏导帮助,针对存在心理负担、消极情绪和矛盾困难的对象,进行心理辅导。开展警示批评,对认罪悔罪态度不好、违反社区矫正纪律、不服从监管、“两个八小时”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存在重犯苗头隐患的对象,进行批评教育,纠正思想认识和行为偏差。五是着眼实施精准矫治,延伸面询资源运用。将面询了解掌握的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动态分析研判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对面询中反映出来的风险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防范,及时调整矫治方案,对于反映的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严肃处理,使面询制度成为社区矫正执法督导的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