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

13.10.2017  10:0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宝山区司法局以问题为导向破瓶颈、以目标为导向抓落实,积极探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背景缘由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主要目标是实现法律服务在全区村(居)全覆盖、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善基层自治管理、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零距离服务”、“第一时间解决”。

目前,在各街镇的支持下,在各司法所的努力下,在广大律师的配合下,宝山区全区472个村(居)已全部完成法律顾问签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覆盖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管理制度

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制度的建设与执行,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宝山区实际情况,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聘用条件、权力义务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二)精心筹划,选聘优秀顾问

成立法律顾问选聘小组,由公律科牵头,各司法所具体负责落实选聘相关工作。在充分衡量律所规模、律师资质、专业素养等条件基础上,建立法律顾问选任名录库,确保筛选一批政治靠得住、社会责任感强、业务精通的优秀律师。

(三)创新形式,发挥实效作用

为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区司法局统一设计制作顾问律师“信息录”,方便村(居)委在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能够更为迅速地联系到顾问律师。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以属地就近为原则,要求顾问律师定期到村(居)“坐堂”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培训等,确保律师“有精力、有时间、更便捷”地为村(居)委提供法律服务。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导检查

为防止法律顾问进社区流于形式,区司法局以定期评估检查及律所年度考核为抓手,坐实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开展情况,分析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村(居)委法律顾问制度。

三、取得成效

(一)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促进基层社区各项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基层依法办事水平,逐渐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意识与机制,转变政府社会管理模式,用法律的形式肯定和巩固社会管理创新成果,以法治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格局的长效运行。

维护 区域和谐稳定

在专业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下,更好地保障公民获得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更好地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向弱势群体倾斜,使得原本看似“高、大、上”的法律服务紧接地气;更好地培育全民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自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塑造律师行业良好形象

在矛盾化解和信访工作中,村(居)法律顾问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主动承担起预防社会冲突、引导社会舆论的职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谨遵“严格执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职业道德,不断提升了我区律师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塑造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