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召开统计法制培训会议

20.11.2017  17:5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文件精神,深入学习最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统计条例》,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治统意识,切实防范统计弄虚作假,提高数据质量,10月25日,宝山区统计局、宝山调查队特邀市统计局法规处相关同志对本区统计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宝山区统计局、宝山调查队、街镇、园区及区相关部门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首先由区统计局局长俞晟同志作动员讲话,强调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对此次培训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全面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干部、统计负责人要带头学;二要学以致用,加强统计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三要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责任,把好统计数据的培训关、审核关、评估关。

会上,授课人员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统计条例》以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一一作了详细解读。通过学习,参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双《条例》制定颁布的重要意义,知晓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了解了双《条例》既是对《统计法》规范的具体化,也是对《统计法》的有力补充,是开展统计工作的基本准则和基本遵循。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适用范围、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以及地方各级领导人的领导责任。

通过此次统计法制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每一位统计人员依法治统的意识,有利于把统计法治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使宝山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