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20.08.2016  02:06

8月12日,宝山区政府正式印发《宝山区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宝山区“十三五”46个专项规划之一,是“十三五”时期宝山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宝山区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宝山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宝山气象要坚持以业务技术突破为核心的科技能力现代化和以法治保障为依托的社会服务现代化主线,到2020年在气象综合观测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建成较完善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和充满活力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依法治理体系建设和气象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满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防灾减灾的需求。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宝山区气象事业发展的4个主要任务: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高核心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保障平安宝山建设。三是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四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规划》还提出“十三五”时期将重点推进邮轮气象服务系统、宝山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和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等四项重点建设工程。

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宝山区气象局高度重视,制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规划》工作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宝山气象改革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研讨宝山“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加强顶层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规划》的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