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财政完善考核激励办法 积极推进镇财区管工作

05.04.2017  19:45

  青浦区财政局根据本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镇财区管工作的考核激励办法。

  一是明确基本原则。镇财区管的考核工作,主旨是要缩小青东青西各镇之间的人均财力差异,进一步加强镇村等基层组织的财力保障;引导各镇逐步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共支出比重,提高镇级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细化考核办法。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将镇级财力增长情况、人均财力增长情况、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程度和财政规范管理作为考核因素最各镇进行考核,每种因素的份数计算也进行了细致、明确的规定。

  三是完善考核程序。考核先由镇级就本镇采取的加强镇级财力保障、提高镇级公共服务水平、规范财政管理的措施和成效等方面进行自评;再由区级部门对镇级上报的自评进行审核和抽查,给出最终评分。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明确激励资金的用途,仅统筹用于提高镇级的公共服务水平、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等方面,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区财政也将激励资金的分配方案,纳入下一年度区对镇转移支付预算草案;并对各镇激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规范激励资金的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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