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27.09.2017  14:46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评选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7〕57号)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评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安监组人〔2017〕57号)精神,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现将拟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予以公示(附件3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

公示期为: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54667092,传真:54667341

联系地址:复兴中路593号1813室

邮编: 200020

附件:1.评选条件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3. 拟推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http://www.shsafety.gov.cn:80/wcm.files/upload/CMSAJJ/201709/201709270209035.docx

上海市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

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

2.忠实履行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取得良好业绩;

3.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

4.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良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受到上级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行政相对人的信任和好评;

5.2015年1月1日以来,安全监管监察区域内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取得积极改善或保持总体稳定。

(二)先进个人

1.理想信念坚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在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

3.认真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努力破解安全发展难题,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威信较高;

4.从事安全监管监察工作5年以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良好业绩;

5.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2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3家)

1.浦东新区科经委(浦东新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监察处

2.闵行区安全监管局

3.市安全监管局应急管理处

二、先进个人(共27人)

1.宋培忠  浦东新区张江镇安监队负责人

2.方海华  浦东新区航头镇安监队队长

3.李明      黄浦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4.徐庆欣  静安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5.赵正云  徐汇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6.王介山  长宁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7.孙恒亮  普陀区安全监管局职卫科科长

8.陆津    虹口区安全监管局安监科科长

9.刘兴达  杨浦区安全监管局协调科科长

10.范勇彪 宝山区顾村镇安全管理事务所所长

11.朱毓金 闵行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12.徐志红 闵行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13.沈金毅  嘉定区安全监管局监察审理科科长、

14.李肇凯  金山区安全监管局协调科科长

15.李文君  松江区安监大队监察员

16.朱芳华  青浦区安全监管局监察科科长、

17.沈新龙  奉贤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18.施斌      崇明区安监大队中队长

19.方小明  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朱焕扬  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

21.周球      市安全监管局宣传培训处主任科员

22.张州      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主任科员

23.张之崟  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主任科员

24.沈杰      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品管理处副处级监察专员

25.唐一鸣   市安科所劳动防护用品检测站科员

26.胡训军   市化工职防院化学品辨识中心兼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主任

27.张雪涛   市化工职防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健康监护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