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2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告

26.07.2018  17:32

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已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和抽查事项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第2季度,市安全监管局开展“双随机”抽查180家次,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本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第2季度,“双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60家次;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人数30人以上企业15家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50家次;冶金、有色企业10家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冷库10家次;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20家次;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15家次。

三、抽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情况;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及结果告知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设置紧急停车系统情况;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情况等。

(二)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人数30人以上企业:现场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粉尘防爆管理制度、粉尘清扫制度、粉尘爆炸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粉尘防爆专题培训情况;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机构及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使用和维护;;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火防爆措施情况;除尘系统设置情况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等。

(三)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建立以及措施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情况;对发现的职业禁忌证、职业病人员的处理、处置情况等。

(四)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生产车间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情况;如存在金属熔融工艺,抽查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区域情况;吊运铁水、钢水的起重设备是否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要求及年检情况;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检测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等。

(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冷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气安全情况;应急管理情况;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情况;安全设施情况;消防安全与应急救援情况等。

(六)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有限空间辨识开展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及作业程序制定、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抽查作业人员对作业风险和程序的掌握情况等。

(七)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中国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情况;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防汛防台工作情况;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等。

四、抽查方式

现场监督检查,随机抽查。

五、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

六、抽查结果分析

第2季度,“双随机”检查共发现问题68项,已完成整改52项,整改率为76.4%,共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

1.制度管理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上海邦高化学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动火作业票填写不规范等。

2.现场管理方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不规范:上海归鸿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花王(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物料作业现场无人值守、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品注入作业过程中导静电措施缺失。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规范:上海峰彩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不符合规范:上海雪垠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全面安全监测监控。

(二)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人数30人以上企业:个别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未使用锁气卸灰装置。

(三)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生产现场作业人员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不规范:嘉兴市运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高处作业过程中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禁忌证人员管理不到位:上海申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将职业健康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将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原工作岗位而仍安排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四)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冷库:个别企业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人员培训学时数不符合要求。

对以上问题,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事项,并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予以惩处。

七、抽查结果处理

第2季度,在“双随机”抽查中,处罚8家企业,罚款金额共计45.3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罚事由

1

花王(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物料作业现场无人值守。

2

上海邦高化学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储存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未公布。

3

嘉兴市运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单位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

上海申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将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原工岗位而仍安排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5

上海峰彩实业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

6

上海雪垠化工有限公司

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全面安全监测监控。

7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品注入作业过程中导静电措施缺失。

8

上海归鸿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