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4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告

18.01.2018  10:14
 

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2017年第4季度,共“双随机”抽查224家企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第4季度,市安全监管局对224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在抽查过程中,根据已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和抽查事项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

二、抽查对象

在抽查的224家企业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使用企业9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24家;涉氨制冷企业4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32家;粉尘涉爆企业74家。

三、抽查内容

(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工艺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事项检查;企业应急演练;液化气体装卸设施;装卸作业时接口连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

(二)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设立条件符合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

(三)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冷库建设与安全设施;电气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事项检查;低压电工持证情况、灯具选型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适应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

(四)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制定情况;作业人员对作业风险和程序掌握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

(五)粉尘防爆企业:现场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粉尘防爆管理制度、粉尘清扫制度、粉尘爆炸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建构筑物结构、安全距离情况;除尘系统设置情况;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火防爆措施情况;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低压电工持证情况、灯具选型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适应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

四、抽查方式

现场监督检查,随机抽查。

五、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

六、抽查结果分析

第4季度,“双随机”检查共发现问题171项,其中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份,已完成整改158项,整改率为92.4%。

通过双随机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安全生产责任制、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粉尘清扫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所缺失等;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健全、未定期按时开展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新发职业病用人单位未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未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警示标识(粉尘涉爆、有限空间、职业病危害)缺失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使用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未按要求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应急预案备案不及时;动火作业填写不规范;个别企业存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远传报警功能失效、装卸危险品区域防液体流散措施不到位;个别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品储罐未实现高低液位连锁,一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SIS系统。

个别涉氨制冷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见热氨融霜操作规程;氨机房监控室内放置杂物;未按要求进行防雷检测;人员培训记录不全。

部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有限空间辨识不到位,对自身有限空间作业事项权责不清。

部分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集尘器不规范。

对以上问题,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事项,并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予以惩处。

七、抽查结果处理

第4季度,在“双随机”抽查中,处罚1家企业,即上海电力劳动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该企业为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的企业,实际立案时间为第4季度(罚没金额共计1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罚事由

1

上海电力劳动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擅自简化技术服务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