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普陀区教育系统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0.01.2016  13:00

为保障元旦至春节期间校车运营安全有序,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让学生上下学之路更安全、让家长更放心。

区教育局等部门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区校车服务方案,各校车使用单位均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小组,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区教育局还建立了“普陀校车”微信群,汇集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和校车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时发布有关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和学习资料,围绕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

区教育局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严格校车使用许可,加强监管与督查。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与校车使用单位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和任务。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校车安全协议,幼儿园还及时为每位乘车幼儿办理了校车险,与家长共同维护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

目前,全区共审批许可13所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26辆,全部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不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现象。

区教育局以今年元旦发布实施《普陀区校车使用许可业务手册》和《普陀区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为契机,会同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动校车使用许可工作,建立健全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编写《普陀区校车使用许可业务手册》和《普陀区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明确校车使用许可流程。

在区公安等部门合作指导下,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安排机关联络员深入各校车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取得校车标牌、驾驶员资质管理等。各学校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校车的车容车况、车内安全设施、学生是否佩戴保险带、校车停放是否安全、校车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记录等,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写一校一表,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区教育局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车使用单位,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德幼儿园联合普陀交警四中队,邀请交警为校车管理者、驾驶员、行车人员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提升校车驾驶员及随行护理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的认识,保障校车接送的安全。金海螺名庭幼儿园每学期开展校车安全逃生演练,强调校车的乘车规范,提醒孩子在乘坐校车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各班教师也不定期通过游戏、学习、训练、实践等形式,把安全教育纳入一日活动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