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海华永泰国际经济法午餐沙龙”第二期举行
近日,春季学期第二期“海华永泰国际经济法午餐沙龙”活动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315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邀请到了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军,活动主题为“法官或律师的职业选择”。凯原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教授胡加祥主持了本次沙龙,凯原法学院2017级、2016级近30名同学参加了本次午餐沙龙活动。
张军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商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曾担任某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十余年的法官生涯,审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曾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上海陆家嘴集团等大型企业的诉讼代理工作。张军律师在公司并购、企业投融资、民商事争端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为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提供公司并购、投融资等项目法律服务。
沙龙上,对于法科学生最为关注的两种法律职业,张军律师与同学们分享了其担任法官与律师的职业经历,从宏观层面剖析了这两种法律职业的区别。法官,拥有对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判断和裁决的权力,因此,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必须保持其中立性,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不能对任何一方的利益有所偏袒。另外,法官的工作模式较为被动,工作内容主要是审理法院分配的各类案件,压力主要集中在如何有效率有质量地完成案件的审判工作。然而对于律师工作来说,张军律师认为除应具备法律职业者所共有的法律技能外,律师还兼具商人属性。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不断提高自我专业技能的同时,经营好自我的律师形象。
张军律师还谈到法官的晋升通道以及大家关心的司法改革问题。他简单介绍了司法改革的历程,包括最为核心的司法职权配置问题,从一个从业者的角度阐述了司法改革对有意从事法官工作的学生带来的新的变化和挑战。
最后,张军律师强调两种职业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对于职业的选择,法科毕业生应该结合自己的职业理想以及自身实际情况来抉择。他鼓励大家通过实习的机会实践体验两种法律职业的区别,帮助自己做出合适的选择。
在互动交流中,张军律师为大家解答了诸多法律学习上的问题。张军律师还提出了自己对于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即法科学生应该注重主动性、灵活性、悟性的培养,锻炼社会活动能力,提高自我的综合能力水平。
胡加祥认为,张军律师的讲座让凯原学子对于法律职业的选择有了更深的了解,为有意从事这两种职业的学子提供了一个参考。不论选择哪一种职业,都要提前做好职业准备,以职业人的水平要求自我,提升自我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