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多举措打造实验室管理“安全伞”

08.12.2016  22:03

    12月5日,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组对学院所属部分实验室进行了“安全大考”,检查组由化学学院院长朱为宏担任组长,副院长黄永民、副书记孟庆鹏、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孙学芹以及各实验楼安全员一起参加了检查。检查组后对学院所属实验六楼、实验八楼、实验十三楼及实验三楼的相关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旨在对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树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典型,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杜绝实验安全隐患。在检查工作中,朱为宏充分肯定了大部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实验楼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课题组必须继续整改,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化学学院今年以来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打造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安全伞”。朱为宏要求所有实验室既要注重科研成绩的“里子”,更要注重实验室安全的“面子”,所有教师要切实关心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实验室条件。在制度管理上,学院制定了《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条例》,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检查、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细节工作上,学院要求所有导师必须为学生配足防护镜,学院统一采购小型灭火器。在奖惩机制上,学院特别聘请了一批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实验室的定期安全检查,并专门设立专项津贴用于奖励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