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事业学校连续十年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5.05.2015  17:31
      4月10日召开的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公布了第十七届(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名单,市公用事业学校凭借扎实有效、特色显著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次荣膺这一荣誉称号,这是自1995-1996年开始该单位第十次荣获该称号。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近年来,学校在抓实文明创建工作同时,注重将创建工作与构建和谐校园、提升办学效能、加强队伍建设、凸显行业特色、服务行业发展相结合,构建了文明  创建紧贴行业需要、广大师生主动参与其中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两年来,为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扎实落实、有效开展,在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全体党员、教职工和青年学子凝心聚力,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开展了校园文化艺术节、学雷锋活动、结对助学、趣味运动会、师生友谊赛等活动,提升校园文明和谐程度;开展了铁路春运志愿服务、公交客流量调查、地铁高峰志愿者等紧贴行业需求活动,为交通行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组织师生参与全国技能大赛、“星光计划”大赛、特色示范校创建等活动,稳步提高了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能力;开展了与辖区警署、消防支部、周边社区、行业企业的同创共建活动,并以党支部结对共建“服务站”为契机,深化合作交流,进一步扩大文明创建的辐射带动作用。丰富多彩活动的开展,使师生们在参与体验中,提升了文明意识,培养了良好习惯,更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提升了学校社会形象。
      随着“十连冠”目标的实现,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再启新征程。学校将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围绕和谐校园建设,立足发挥学校特色、服务行业发展,一手抓办学质量、一手抓文明创建,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善用凡人善举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形成见贤思齐、主动引导“正能量”的良好校园氛围,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养,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和总体办学水平的提升,为建设好上海市中职特色示范校提供强有力保障。

(公用事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