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黑客技术入侵学校系统 帮人篡改校方晨跑数据获利

28.07.2014  18:03

      利用自身掌握的计算机技术,上海某高校学生周某,通过篡改校方晨跑数据的方式,以每次10-20元不等的价格替学生“代跑”,获利1.9万元,曹某为代刷晨跑提供“中介”服务,获利6000元。日前,两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移送松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岁的周某是上海某高校会计专业的学生,大学生活开始没多久,晨跑成为摆在他面前的一个难题。根据学校规定,男生每学期必须完成20次晨跑,女生必须完成18次,否则体育课成绩和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及格。晨跑全程总长约1500米,不允许抄近道。为防止代跑,校方还将男女生晨跑的时间段错开,第一次刷卡时间男生从6时35分开始至6时50分结束,必须在7分钟里跑完全程;女生则从6时55分开始到7时10分结束,全程不得超过8分钟,超时则无效。

      周某平时就喜欢看计算机方面的书,这时,他想到了自己之前自学过的“黑客”技术,就尝试着进入学校晨跑管理系统的后台,把数据修改掉,他成功侵入了学校网站的体育成绩系统,并顺利修改了自己的晨跑数据。“得手”后,周某开始有意无意地跟几个朋友炫耀自己的“手段”,并帮他们也修改了数据。

      很快,一传十、十传百,许多学生慕名而来,甚至表示愿意出钱请代刷,周某也开始在论坛上发帖称可以替人“代跑”。同年级的曹某看到这条帖子,就主动联系周某,表示自己可以帮他拉到“客源”,分工合作赚钱。

      这一“代跑”组合很快运作了起来。曹某在同学中充当介绍人,并利用论坛、交易网站等发布“代跑”信息,每次“代跑”开价10元起步,到期末的时候甚至涨至20元。曹某将收集来的信息统计、打包后,再将需求反馈给周某,由周某统一处理,曹某则赚取其中的差价。

      随着周某的疯狂“入侵”,今年3月,学校方面察觉到网站后台被非法入侵,当即决定报警。很快周某、曹某被警方锁定。

      “我们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没想到涉嫌犯罪,原先只不过想利用小聪明赚点零用钱,不想却将自己的前途搭了进去。”事到如今,两人幡然悔悟,却追悔莫及。

      检察官表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和曹某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竟利用掌握的电脑技术入侵学校系统篡改数据,以此牟利。当他们面对冰冷的手铐和法律的惩处时,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却为时已晚。在此,检察官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广大网络技术爱好者,要正确使用电脑技术,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切莫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