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积极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

19.11.2015  00:52
      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发展,近年来市教委推出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城区优质学校赴郊区办分校,“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骨干校长、教师区域内流动等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本市17个区县于2014年3月一次性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认定,成为全国首个整体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的省份。当前,上海义务教育已经进入到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为缩小学校办学水平差距,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近日上海市教委出台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两个文件,从两个方面着力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一方面,上海以统一义务教育五项标准为抓手,全面保障和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包括完善学校建设标准、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优化智慧学习环境、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生均拨款基本标准等。另一方面,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为重点,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覆盖范围,作为上海义务教育内涵优质均衡发展的“双引擎”。

学区化办学,就是因地制宜地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将相同或不同学段的学校结成办学联合体,创新学区组织与管理形式,突破校际壁垒,促进学校纵向衔接、优势互补,构建有利于学区教育品质整体提升、学校办学特色积极培育的生态环境。学区着重加强在管理创新、课程建设、师资培育、校社联动、特色创建等方面的探索,通过学校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创新,不断生成新的优质教育资源。

集团化办学,就是在同一区县内或跨区县组建办学联合体,带动发展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新建学校,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程教学、优秀的教师团队等,增强自身造血机能,获得更稳健的发展。集团充分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的辐射作用,充分尊重各成员校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建立集团章程,制订集团规划,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师资流动,共享优质课程等,使成员学校逐步成长为新的优质学校,从而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目前,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已经具有较好基础。上世纪90年代,浦东率先开始集团化办学小范围探索,闵行、杨浦、普陀、奉贤等区先后跟进,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如:普陀的桃浦地区基础教育协同发展联合体、奉贤区紧密型办学资源联盟)。2014年,杨浦、徐汇、闸北、金山4区先行全面推行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试点(徐汇区华理学区、金山区蒙山教育集团和朱泾初中学区、闸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等率先运行),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明显扩充。

在总结上述经验成效基础上,市教委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其中2015年各区县选择试点全面推进。到2017年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5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加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要成为达到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学生、家长、社区的满意度平均在85%以上,办学特色基本形成的“家门口的好学校”。

为推进落实上述目标,市教委要求所有区县推进落实三项举措:一是激发学校内生动力,采用学校自主组合、行政主导组合等多种方式,实施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等多种优质辐射办法。二是复制推广多元模式,综合采取委托管理、多法人组合、九年一贯制、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样化联合办学形式。三是健全开放联动机制,主要包括:推动课程共享,形成具有学区、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配送机制;促进师资交流,建立起“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推进管理变革,创新保障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运行的理事会制度、章程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联体评价制等制度;强化校社互动,形成家长、社区参与学区、集团办学的治理机制。

同时,市教委积极通过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探索更大范围的“新优质教育”实践之路。

“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主要是指:一批积极探索实践“新优质教育”、有不断变革发展内生动力的公办学校,组成不同形式的实践团队,针对内涵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入开展项目研究和实践,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通过集群发展,这类学校要达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绿色指标”综合评价结果处于全市优良水平,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家长及社区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其中“新优质教育”主要是指:在育人观念上,回归教育本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差异发展;在课程建设上,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建立丰富、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在课堂教学上,满足每一个学生的学习需求,特别关注学有困难学生的成长支持;在质量评价上,突破单一的分数指标,实施以学业质量绿色指标为基础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本市于2011年启动“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一批学校不挑选生源,没有深厚的文化积淀,依靠促进每一位学生获得实实在在的进步、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利益,而在老百姓中赢得“口碑”。在总结经验成效基础上,市教委印发了《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预计到2017年,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学校数量扩大至250所左右,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约25%。这些学校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达到全市良好水平,学生、家长、社区满意度达90%以上,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目前,本市已汇聚近100所项目学校参与“新优质教育”实践,区县层面的新优质项目学校也扩大至120余所。

推进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按需集群,开展实践。市级层面重点指导和推进100所市项目学校,各区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一批区级项目学校,聚焦课程与教学、管理与文化、评价与改进等领域的瓶颈问题,组成不同项目实践探索团队,因地制宜破解难题。二是培育经验,推广辐射。对项目学校逐一深度调研,开展个案实证分析,构建问题解决的行动模型,建立“发现-培育-改进-提升”的学校发展机制,形成学校优质发展的基本路径,据此转化为新优质教育实践培训课程,扩大共享辐射范围。三是培养队伍,打造中坚。在实践探索中,着力培育一支具有新优质教育理念、聚精会神办好“家门口好学校”的高素质校长队伍,建设一支认同和践行新优质教育理念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为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市教委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制度建设、专业支撑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推进工作列入区县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年度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予以考核。同时,市教委强调区县不得以“新优质学校”名称对学校命名、挂牌。

市教委表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核心和目的在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打造更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努力实现“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让老百姓共享教育综合改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