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拟最高偿付50万元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

01.12.2014  14:31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多国存款保险制度有效避免了挤兑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普通储户的利益。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指出,通过法律程序明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起到稳定人心、增强信心的作用。

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50万元限额够不够用?央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个限额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根据经济发展等因素调整。

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名为“保险”,但和一般理解的保险并不一样,保费并不用老百姓来承担。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收取保费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通过实行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促进公平竞争,形成正向激励,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今年12月30日前,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具体渠道详见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

目前中国绝大多数银行是国有银行,因此存款人心理上认为,由国家和政府的信用作全额担保。但是这一担保并没有通过法律明确表示,只是一种隐性的契约。而存款保险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确定其差别费率,通过立法对存款再增加一道保障。

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但参照国际惯例,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可以抬升中小银行的信用,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如果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问题,一般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接盘”,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