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卖房两年后儿子反悔:我妈有精神病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买家损失300万

21.07.2019  02:50
2019 07/21 02:36 分享 返回

    2016年,北京的李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77岁老人李老太名下的房屋,入住两年后,却突然被李老太儿子陈某起诉,称母亲患有精神病30余年,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要求法院判定合同无效…… 老人卖房两年后儿子突然反悔:我妈有病

2016年8月,当时77岁的李老太在外甥谭某的陪同下,在一家中介门店,与李先生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李先生以175万元的价格买下李老太某小区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

    不料,李先生办完贷款手续、取得房产证并入住两年后,突然被李老太的儿子陈某起诉,陈某称,“我母亲患精神疾病30多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卖房这事,作为监护人的我并不知情,也不在场。

    陈某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李先生腾房过户

    陈某提供的《精神疾病鉴定司法意见书》称母亲患有精神病

    陈某向法庭提交的一份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于2015年作出的《精神疾病鉴定司法意见书》,鉴定书上的结论显示:李老太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交易三个月老人神志清醒,买家:无从判断

李先生表示,买房交易过程长达三个月,需要至少经历在中介签合同、网签、银行面签、房屋过户四个环节,期间还需要到房山区住建委、房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银行等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去办理相关手续,政府机关还要询问双方的身份信息等, 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没有人发现李老太有问题。

    李先生补充说,即使是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也要在中介机构的指导下才能顺利完成交易,一个精神病人是不可能完成这样程序复杂的交易流程,李先生认为自己无从知晓李老太是精神病人,按照法律应属善意取得涉案房屋,合同有效。

    李先生交付购房定金后,李老太写下的收条并亲笔签名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