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选中婚纱照被随意丢弃 消费者投诉影楼获道歉

14.01.2015  11:24

  喜事将近的卞先生近日遇到“心塞”事,看到自己未选中的婚纱照被影楼随意丢弃在奉贤区南桥镇一垃圾箱旁,由于和其沟通不畅愤而拨打12315向消协投诉。

  影楼能否随意丢弃客人废弃的照片?影楼认为,这是客人没有购买的商品,自己有处置权。但奉贤区消保委表示,照片不同于普通商品,包含着消费者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权。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肖像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经调解,店方诚恳地向汴先生赔礼道歉。

  工商部门表示,照片包含着消费者的肖像权,经营者在处理废弃照片时要充分考虑消费者权利,不可随意丢弃。对婚纱影响废弃照片的处理,目前尚无具体法规。但业内认同的做法是:存电脑中的数码照片,在消费者选定相片完成交付后全部删除;已印出的照片销毁时,可进行粉碎等处理。对消费者而言,如未选中的照片不能做展品,可同店家协商索要后自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