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一医院收费员贪污患者“救命钱”被判刑

12.10.2014  10:12

  本应上交医院的患者“救命钱”,却偷偷用来中饱私囊。近日,湖南娄底涟源市一医院挂号室收费员因上述行为被当地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实,从2003年1月起至2013年9月,胡某担任涟源市洪源医院的挂号室收费员,作为“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她利用收费开票的职务之便,直接撕毁发票存根联或开票时篡改发票存根联金额,从而达到少交收费款的目的。由于交票款时,会计和出纳只根据存根联上的金额计算票款,其贪污行为未被发觉。10年内,其累计侵吞公款63万余元。据胡某交代,贪污的钱主要用于家庭开支、儿子的学费及自己治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