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建设管理委将实施设计文件审查部分改革措施

26.01.2016  16:42

        近日,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38号文件〈本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中有关设计文件审查事项的通知)》(沪设审发[2015]63号),提出了四项改革措施。

        青浦区建设管理委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针对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从12月1日起,一是将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调整为网上合同信息备案;二是将施工图审查备案调整为网上告知性备案,取消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三是为做好2017年总体文件征询改革前为期1年的过渡期,采取部门资料受理采用告知承诺制、简化再次送审的征询部门及进一步完善短信提醒功能和设计文件征询查询系统等措施优化并联审批工作。

        区建设管理委根据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相关改革措施平稳落地,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不乱。通过此次改革措施,将相关环节取消调整真正落实到位,处理好窗口服务第一线与后台业务部门的衔接工作,创新和规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打造公开便捷的服务平台,构建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