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对校园暴力零容忍 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

07.03.2016  10:30

  就在“两会”前夕,3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为绑架同学、施虐等行为被判刑责。同时,湖北、广东等地也接连发生多起校园暴力事件,相关视频还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这引起了多位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如何让暴力远离校园?如何完善现有法律来维护校园的宁静?请听东广特派记者胡旻珏、顾振立发来的报道。

  (今年关注“校园暴力”的提案前所未有的多,不仅是教育界,医卫界、文化界等界别的委员都对此予以了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巩汉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校园暴力”有愈演愈烈之势:

  [小学到中学阶段比较多,不仅是孩子对孩子,有时是教师对孩子,这更不能让人容忍。]

  采访中,上海市教科院副院长胡卫委员还特地拿出手机给记者看了一段视频:

  视频名称写着“广东某学校真实暴力事件”,只见5、6位穿着校服的女生对另外一名女生拳打脚踢,恶语相向。胡卫委员说,这段视频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这种残忍性,凶恶性,手段之卑劣,令人发指。但这个问题我们以前是轻视的,两个家庭互相达成一个默契,不公之于众,息事宁人,不要影响学校声誉,长期这种做法助涨了校园暴力的越演越烈。]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家长、老师都会觉得未成年人间的打打闹闹很正常,即便发生了暴力行为,处置方式仍以警告教育为主。更关键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对于校园暴力行为也没有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惩戒规定,处置原则仍是教育为主,惩戒为辅。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前不久,三名在美国高中留学的中国学生因虐待同学,最终被洛杉矶波莫那高等法院以绑架、殴打罪名判以6到13年的监禁。胡卫委员建议,对于“校园暴力”就应该“零容忍”,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首先要修订《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原来是16周岁应当负有完全刑事能力,现在我们对这一条要修订,适当把年龄降低,否则一大批学生学校暴力以后受不到法律的惩处。]

  致公党上海市委副主委蔡建国委员还认为,家庭、学校都是杜绝“校园暴力”的关键环节,在一些案例中,施暴者本身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此时,积极的心理干预和辅导绝对不能“缺位”:

  [被欺负的,心理留下抹不掉的阴影,有的甚至走向极端的道路。而施暴者的心理是扭曲的,学生的举止、表情的变化都要关注。如果我们不好好引导,对于他们今后的成长都带来危害。]

  胡卫委员还建议,家长、学校都应该重视培养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这方面目前仍然很欠缺,这方面的制度性建设任重而道远: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配套一系列的规范,让他知道怎么来自我保护,跟陌生人怎么交往,碰到暴力犯罪怎么应对,这是一个体系建设,除了法律外,教育入细、入小、入实,这方面需要我们加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