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offer背后藏陷阱,13人为找“好工作”被骗70多万

16.10.2021  05:15
2021 10/16 05:00 分享 返回

  12万包拿到高校辅导员职位;15万能进烟草专卖局工作;17万出头夫妻就可以到银行就职……

  这些特别美好的高薪offer,只要你认识这位“神人”就能拿到!?

  你信吗?还真有不少人相信了!今天上午,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这起诈骗案。

  在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邹以帮助毕业生安排进高校等单位,帮助办理多所大学本科学历学业证书等名义, 先后对13人实施诈骗,收取咨询费、安置就业费等共计70余万元。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邹某并非什么“神人”,而是一个只有中专学历无业者,此前他曾在南京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招生工作,了解许多大学生有求职的期待和痛点。

  于是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频繁转发高校辅导员、银行、烟草公司等正规招聘信息,逐步打造掌握“求职捷径”的人设,开始引人上钩。

  01 轻信老乡介绍“有捷径”被骗十多万元

  2017年毕业的女子小江(化姓)一心想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但多次考试却屡次以失败告终。今年1月,小江经老乡介绍认识了邹某,邹某声称可以将其安排至南京某大学做行政助理工作,但是要交12万的安置费,如果安置不成功还可以全额退款,现场还与小江签订了《安置就业协议》,并向其承诺在2月底会在江苏人力资源网上公布招生公告,小江遂将12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周某。

  今年2月,周邹某电话联系小江,告诉其招聘考试因受疫情影响取消了,改为内部推荐,还说自己已经跟学校的教授以及人社厅某领导打好招呼,让小江直接去面试,走个过场。没过多久,邹某告诉小江不用参加面试了,自费去鼓楼医院体检,小江直接被录取了,录用结果在4月份公示。

  但结果可想而知,小江都没有看到录取公告中有自己的名字,邹某彻底失联,随后小江报了警,这才知道他已经因为涉嫌诈骗被抓。

  惯犯3年骗了70多万

  经过法庭审理查明,邹某在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间,以帮助他人安排到银行、烟草公司、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帮助办理多所大学本科学历学业证书等名义, 先后对13人实施诈骗,收取咨询费、安置就业费等共计70余万元,赃款均被其用于还债和个人挥霍。

  02 2块钱的《就业安置协议》骗来15万

  小敏(化名)是邹某的第一个猎物。一天,周某在网上看到某烟草公司招人,其立刻想到自己的学生小敏曾告诉他,自己想进烟草公司上班,在某咖啡馆约见了小敏,告知小敏有一个可以进烟草公司工作好机会,但是要交15万的安置费,并拿出一份《就业安置协议书》要小敏签名。

  在收到小敏的这15万之后,周某感慨:原来钱这么好赚,一份花2元钱打印的协议书,一杯20元的咖啡,让自己轻易得到了15万,几天时间就被周某挥霍一空。此后,周某陆续以同样的手法,骗到了更多的钱。

  诈骗手段并不高明

  邹某诈骗的手段并不高明,一是利用自己手中的考生资源,掌握考生急于寻求一份好工作的心理,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供电公司、银行、高校的招聘信息,吸引考生的注意。后期通过“闲鱼”等APP发布高端就业安置帖,吸引更大范围的被害人上当。

  另外,邹某前期做了很多“功课”,为了顺利实施诈骗,经常浏览一些人力资源网、人事考试网上的招考信息,了解招考单位的情况、岗位要求,并牢记在心,其还经常跟高校的在校学生联系,了解高校辅导员、行政助理的相关要求,诈骗的时候,表现得更为逼真。

  邹某还利用签订就业协议、出具收款凭证或欠条为道具,协议约定不能入职就全额退款,还盖有培训机构的公章,使诈骗形式上更加逼真。

  但实际上,这些协议上的公章经鉴定均为伪造,所谓的“就业协议”、“全额退款”,也都不过只是邹某诈骗的“手段”。利用得不过是受害人的“侥幸心理”。

  今天上午,江宁开发区法院就此案做出一审宣判,周某诈骗数额达70余万元,且目前仍有40余万元未退赔,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

  又到就业季,请广大毕业生擦亮眼睛,好工作,要靠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取得,不要轻信他人所谓的“捷径”。

  诈骗千万种,记住一句就安全,“ 天上不会 掉馅饼 ”!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