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大假奶粉案一审开庭 11名被告人受审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3月27日报道:2015年事发山东、湖南等地,由上海公安机关侦破的非法生产、销售假冒“贝因美”、“雅培”奶粉案,今天上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济宁金谷制罐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公司)、被告人陈明江、谷传生、郑红贵等11人到庭受审。
制售2.1万罐奶粉销售金额达1800余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间,被告单位济宁金谷公司、被告人陈明江、谷传生、潘兴兵、吴玲杰、唐境鸿,为获取非法利益,经共同或分别商议,通过自行或委托他人生产假冒国内知名品牌“贝因美”、“雅培”的奶粉罐,并用国内其他品牌奶粉灌装后,冒充“贝因美”、“雅培”品牌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上诉5名被告人的销售金额从人民币120余万元到360余万元不等。
其中被告人谷传生系金谷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郑红贵、祝全钦、吴永军、蔡永告明知他人制作假冒知名品牌的奶粉罐、注册商标标识,欲进行灌装后冒充品牌奶粉进行销售,仍为获取利益而帮助进行制造,销售金额从160余万元到200余万元不等。上述被告单位和9名被告人均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被告人杜俊、李修恒明知陈某等人销售假冒他人品牌奶粉,仍为获取利益而帮助进行销售,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单位金谷公司和陈明江、潘兴兵、谷传生、蔡永告非法制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奶粉罐3万余个,应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书显示,一年多的时间,陈明江等人共制售2.1万罐假冒贝因美、雅培等奶粉,销售金额达1800余万元。
曾是贝因美正规代理商制假售假为谋利
据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查明,陈明江等人开始制造假冒奶粉的时间是2014年8、9月间。
陈明江当庭表示对所控罪名无异议,但“对部分事实有疑义”,坦言制售假冒奶粉就是“为了谋取利益”。
法庭上,1982年出生的陈明江说,之所以选择假冒贝因美奶粉,一是因为2007年-2011年自己曾是“贝因美”奶粉正规代理商,“之前还代理过摇篮奶粉”。其次是因为“牌子响,好卖”。
据陈明江供述,他们以每罐70-90元的价格收购国产“奥佳”、“摇篮”等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分别在浙江台州等窝点进行罐装,转手又以108-120元不等的价格售出。
2015年9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报案,并于次日立案侦查。该案案发。随后,陈明江、谷传生等人相继在湖南、浙江等地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