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婴儿奶粉广告系误读 禁可替代母乳宣传语
4月21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考虑禁止婴儿配方奶粉广告,以解决母乳喂养率低的问题。根据该报道,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我国考虑禁止婴儿配方奶粉广告,该草案将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这可能对瞄准中国近180亿美元婴儿奶粉企业造成冲击。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上述报道是一种误解。目前正在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内容为,未来婴幼儿乳制品广告中不能再出现可替代母乳的宣传语,并非禁止婴儿配方奶粉广告。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的广告法修订草案相关内容意在提倡母乳喂养,改变我国母乳喂养率低的问题。虽然此次禁止婴幼儿奶粉进行广告宣传系误解,但是将来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宣传有趋严的趋势。
误解广告法修订草案内容
据记者核实,上述报道中所提到的草案,为4月20日全国人大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中的相关内容。
记者查阅草案内容发现,草案原文中提到,“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众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广告”。这意味着未来婴幼儿乳制品广告中不能再出现可替代母乳的宣传语,并非禁止婴儿配方奶粉广告。
此前,有不少奶粉企业广告均打出“代替母乳”、“母乳接近”等相关概念,其广告大部分出现在婴幼儿奶粉一段相关产品。但之后,由于规定趋严,市场上已经难觅奶粉一段的广告,相关产品大多通过乳品企业的医院渠道进行传播。
业内普遍认为,广告法修订草案相关内容折射的现状是,目前我国母乳喂养现实情况并不乐观。
公开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的母乳喂养率为67%,2014年降至27.8%,而且还在不断下降。
实际上,此前政府也提倡母乳喂养,并出台相应措施。比如,酝酿多年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就规定,母乳代用品不得在媒体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做广告,不得印婴儿图片,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婴儿奶粉广告监管或趋严
尽管此次禁止婴幼儿奶粉进行广告被误解,但是将来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宣传有趋严趋势。记者注意到,此前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都在考虑或已有相关禁止婴幼儿奶粉进行广告宣传的政策出台。
2014年下半年,据香港《新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曾经建议禁止3岁以下的婴幼儿奶粉打广告。不过,这项提议遭到了奶粉企业和供货商的反对,并在业界引起广泛讨论。
据中国台湾地区媒体报道,台湾“食药署”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婴儿奶粉等婴儿配方食品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也不得以样品、赠品、折扣券、优待券、搭配其他物品或展示会促销。
乳业专家宋亮告诉记者,母乳喂养是最经济、最安全、最营养的,各国都在倡导,国家应该鼓励母乳喂养。“政府可以在公益广告方面多做一些文章,比如联合医药企业共同推进母乳喂养。”宋亮建议,“未来,市场上奶粉广告将更多集中在二段、三段以体现产品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