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休学后脾气变大 见人挡道拔刀就上被诉

08.01.2016  16:56

  “那天准备去食堂吃饭,走至楼梯口时刚好有个女的挡在前面,我当时就生气了,拿出随身带的一把水果刀架到对方脖子上……”“没有别的原因,我也不认识她,就是脾气不好……我一直都这样的……”只是因为对方无意间的挡道,脾气暴躁的王红竟持刀伤人。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王红曾就读于武汉一所名牌大学,后因家庭经济原因,读完大一后就休学了。此后,王红脾气变得越来越大,经常砸家里的东西,父母跟她讲事情也都听不进去,总要按照自己的意思办,也很少与其他人交流。上班后王红换了多份工作,但无论在哪儿她与身边人相处得总是不愉快。2014年在浙江某企业上班时为发泄情绪还砸坏了车间里的产品。从浙江辞职后,王红来到上海松江某电子厂务工,平日依旧是我行我素,始终合不了群。

  2015年3月底某日晚饭时间,王红从宿舍出来准备去食堂吃饭,走至食堂那层的楼梯口时,刚好同住该宿舍楼的女职工陈某站在楼梯口旁的饮水机前接开水,多少有点挡路。本是一句简单礼貌用语就能解决的问题,在王红这里却完全不一样了。王红没有跟陈某沟通,直接拿出身上带的水果刀架在陈某脖子上。由于背对着王红,陈某着实被惊吓到,本能地转过身来反抗,而王红没有停止施暴的意思,仍企图持刀伤害陈某。两人的争吵扭打惊动了其他人,王红手中的刀也被闻声赶来的人夺下。在与王红扭打过程中,陈某的脖颈、手臂均被划伤,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承办该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红与被害人陈某素不相识,只因觉得被害人挡道,为发泄不满情绪,无事生非,持刀伤人,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同时,针对社会上类似该案的诸多寻衅滋事行为或故意伤害行为,检察官提醒道,脾气大或有不满情绪应更多反思自身的问题,要多一些自我调整,切勿发泄情绪而随意殴打或者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