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夯实区直机关财会工作人员预算管理业务培训

21.04.2017  19:55

  日前,青浦区财政局同相关部门对区直机关相关单位负责预算编报和经费报销的工作人员开展了预算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预算法》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各单位作为预算主体必须积极配合区机管局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相关工作,切实履行预算主体责任。二是严把预算关口。加强非编人员预算编制,对于未经人保部门批准的非编人员不得擅自用公用经费或项目经费予以保障;强化资产配置意识,对本单位的各类固定资产要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按照区级预算单位资产配置相关文件规定据实申报年度所需配置资产,尽可能做到物尽其用,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区公务支出相关规定,规范本单位各类公务支出;严格按照区预算执行工作要求,有计划地推进本单位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落实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控各类现金支出;强化政府采购理念,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拆零规避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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