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民工非正常死亡案 被告人坚称自己没违法

19.05.2015  10:58

被告人王文军(前右二)等人被带入法庭。新华社发

  昨天上午9时,山西“女民工非正常死亡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分别被控故意伤害、滥用职权等罪名。庭审预计将持续6天。

   被控故意伤害、滥用职权

  5月18日9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一案。部分当事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以及媒体记者200余人旁听庭审。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等人在处置“龙瑞苑”工地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文军在执行公务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并致一人轻伤,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任海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各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等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向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告知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安排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召开了3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的管辖、回避、证据交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确定出庭人员名单等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根据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依法通知了控辩双方申请的证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根据法院公告,该案件的庭审,预计将持续6天。

  据悉,该案中有3点问题值得关注的,第一是民警在出警和处置警情的过程中,是否合法?第二点就是被告人王文军在扭按受害人周秀云头部的时候,其行为的性质是否构成了违法?最后一点,民警将被害人周秀云的丈夫王友志和其他工友带回派出所之后的一系列行为是否构成了违法。

   现场

   王文军认为自己没违法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把王友志铐起来,押上警车?

  王文军:因为他妨碍我执行公务,我要对他进行逮捕强制。

   我始终认为我在出警

  过程中,没有什么违反法律的地方。也许我在执法过程中,有语言不是很规范,或者行为不是很文明,但这些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有时是难免的。

   链接

   案件关键节点回顾

  ★2014年12月13日

  太原“龙瑞苑”建筑工地,住在工地生活区的王奎林和几位工友外出购物想穿越工地回居住地,因没戴安全帽与保安发生争执。随后工地保安队长及王奎林的父亲王友志、母亲周秀云均赶来。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等4名民警前来处理纠纷。当民警要将涉案人员带走时,周秀云上前撕打阻挠。最后,周秀云与王文军撕扯在一起,并持续了很长时间。之后王文军突然用一个动作,致使周秀云躺倒在地上。随后,长达23分钟时间里,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的头发没有离开原地。

  根据当地通报,民警将周秀云抬起与王友志等人一并带回龙城派出所。王文军未经请示,个人决定对王友志等4人办理留置手续,把周秀云放置在派出所地板上。其间,王友志等人遭到民警殴打。

  18时20分许,因发现周秀云身体异常,王文军安排人拨打120电话。19时50分许,周秀云抢救无效被宣告临床死亡。

  ★2014年12月20日

  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图文信息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经媒体报

  道后引起社会舆论关注。

  ★2014年12月26日

  太原市公安局对外通报称,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太原市检察院当晚发出通报表示,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在出警处置警情过程中,涉嫌违反公安机关接处警的相关规定,处置不当,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2月30日

  王文军被依法批捕。

  ★2014年12月31日

  涉案的另外两名民警被批捕。

  ★2015年1月5日

  死者在山西医科大学进行尸检。

  ★2015年1月29日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故意伤害罪直接受理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