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闸北分局彭浦工商所接到江苏省一名消费者投诉,该消费者称其在彭浦工商所辖区某公司网店上购买了500元哈根达斯礼券,因购买至今未超出7天,现欲退货却遭店方拒绝。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消费者进行电话沟通,在了解详情后,当即与店方联系,耐心向店方讲解新消法有关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之规定,并指出其所售商品不属于“7天无理由退货”之外商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店方同意全额退款,并承担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