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第十八期)

02.09.2015  14:46

港口岸电专题调研

一、江苏省港口岸电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目前,船舶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沿江、沿海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排放源。据了解,2013年全国近18万艘船舶产生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排放总量的11.3%、8.4%,仅次于燃煤发电厂和机动车的排放量。

目前,江苏省已率先开展岸电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江苏连云港港口码头率先建成全国首套高压岸电系统,供1.5万吨客货轮使用。该项目采用“一个接口、高压上船、操作简便、不间断供电”的技术方案,由远离码头的变电所将50Hz变频为60Hz的高压电,然后送至码头高压接线箱内。船舶靠岸后只需将船上一根专用的高压电缆投放至码头,再由操作人员接入高压接线箱内,使船舶在岸电与船电不间断情况下即可实现并网。项目年均结余燃油420万吨,分别减排二氧化碳、硫氧化合物、氮氧化合物1294吨、43吨、40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得到了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等领导的高度肯定。目前,江苏省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岸电发展,全省已建成低压岸电系统65套,小容量岸电系统228套,岸电使用2692艘次。

江苏省推广岸电的主要做法和措施经验包括: 一是建立跨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 由省政府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等单位共同成立推进小组,制定出台《加强推广港口岸电系统的意见》,明确岸电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形成跨部门合力。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省环保部门将岸电工程纳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并对岸电项目予以15~20%的资金补贴,省交通厅将岸电建设纳入绿色港口创建标准,并在节能资金中给予一定补贴。 三是积极研究制定岸电技术标准。 由连云港港口集团、南瑞集团等单位会同船级社共同研究和完善岸电标准,推动岸电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规范岸电服务价格。 由省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共同研究,拟按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价格政策提供港口优惠电价,提供港口和船舶的积极性。 五是大力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全省着力打造连云港港口高压岸电示范工程,南京西坝、龙潭、泰州新华港口低压岸电示范工程以及徐州新沂、淮安洪泽湖小容量岸电示范工程等,以点带面推广岸电建设。

二、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对推广港口岸电工作的建议

一是推进出台岸电系统技术标准。 目前,岸电系统尚未有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推广应用还存在一定障碍。建议加快推进高、低压岸电系统国家标准的制定出台工作,并加快催生国际标准,实现岸电设施、船舶受电系统和相关接口标准的无缝对接,推动岸电系统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

二是推进完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议加快推进船用燃油国家标准的升级修订工作,并研究制定船舶靠岸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强制性标准,通过加强对船舶燃料和排放等情况的标准制定和联合监管,推进港口岸电的建设和应用。

三是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建议对岸电建设在资金补贴、用电价格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调动地方政府、港口和船舶等各方的积极性,推动岸电建设进入良性发展。

四是推动电网企业加大岸电推广工作力度。 建议各电网企业进一步加大岸电推广工作力度,在充分调研摸清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制定岸电加上你和工作计划,研究完善岸电系统推广模式,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岸电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