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大气条例按日计罚 一木业公司抢首单

01.11.2014  10:13

  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条例》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本月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快推进《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确保2014年市府实事项目“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市环保部门开展了以燃煤锅炉整治为重点的“百日环保执法大检查”,10月第一阶段重点“铆牢”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和锅炉冒黑烟。今天上午,市环保局披露,在此次执法检查期间,上海森库木业有限公司“违法冒黑烟”成为新条例实施后的“按日计罚”第一单。

   拒不改正罚金天天算

  上海森库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松江区九亭镇盛龙路1001号3-4号厂房,主要从事各类木皮加工生产。10月11日,环保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设有一台5吨锅炉(DZL5-1.25-AIII),使用废木材及木皮边角料等作为燃料,加入木皮后锅炉烟囱随即长时间喷射大量黑色浓烟,存在严重的“冒黑烟”违法行为。进一步检查发现,烟囱底部有漏风情况,还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10月23日,市环境监察总队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冒黑烟的违法行为,明确告知其如拒不改正,将按照《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实施按日计罚。10月24日,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正式向该企业送达处罚文书。

  10月27日,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后督察时发现,该单位未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依然存在烟囱冒黑烟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其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按照”按日计罚”若干规定的要求,自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10月25日)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10月27日)止计算罚金,于今天向该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照大气条例的有关规定,如该单位依然存在拒不改正冒黑烟现象的违法行为,将按法律规定对其再次实施“按日计罚”。

   新条例震慑效果初现

  另外,“环保百日执法大检查”首日现场检查中查获上海富平食品有限公司有冒黑烟现象(本报10月11日曾详细报道),市环境监察总队也进行了跟踪调查和后督察。10月22日,总队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鉴于环保执法人员对《大气条例》的宣贯和对“按日计罚”等相关规定的解释,该公司在责令改正决定生效的次日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重新开启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据悉,10月8日起,全市环保部门启动了燃煤锅炉“百日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截至10月24日,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巡查和检查企业841户次。立案调查违法行为45件,作出责令整改2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件,专项执法行动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