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我”奉献为大家

09.01.2017  18:33

      年过花甲的上海市民瞿大我不仅是登记在册的遗体捐献志愿者,还是嘉定区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者联谊会(又称“春蚕之家”联谊会)副会长。

      10年前,瞿大我的岳父立下遗嘱,要求子女将来落实其捐献遗体的意愿,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瞿大我和妻子在老人的感召下,双双登记加入了遗体捐献志愿者行列,并积极参与“春蚕之家”联谊会的筹建工作。

      2009年5月27日,“春蚕之家”成立。当时,瞿大我刚从嘉定区教师进修学院退休,承担起了联谊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中遇到无数次的真情感动,让他产生了创作歌词的冲动,“音乐有很强的感染力、震撼力,音乐更能表现内涵丰富、感人肺腑的遗体捐献事业”。

      半年后,瞿大我61岁生日前夕,“春蚕之家”联谊会会歌《奉献让我们快乐》在上海音乐出版社录音棚录制成功。时任上海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马强听过样带深受感动,将歌名改为《生命之歌》,定为市红十字会冠名歌曲。2010年11月16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到嘉定视察,瞿大我演唱了这首歌,博得热烈掌声。

瞿大我在一次遗体捐献纪念日活动中介绍自己创作的《生命之歌

      这首被众多新闻媒体称为“全国第一首为遗体捐献者而唱”的歌,在上海市、嘉定区红会活动中广泛传唱,被市遗体捐献者纪念馆作为背景音乐,各遗体接受站举行告别仪式时用其取代哀乐播放。

      “春蚕之家”联谊会会员陈秀菊的独生子龚晓敏,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就被查出患有淋巴癌。被医生告知生命无久。晓敏想把遗体捐献出来。秀菊夫妇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流泪同意儿子的想法,一家三口同时进行了遗体捐献登记。晓敏实现夙愿后,秀菊终日以泪洗面,几乎失去生活的勇气。绝望中,她写信给瞿大我夫妇求助。他俩想方设法劝慰秀菊尽快走出伤痛,还经常到她家串门,安排她每周参加文艺宣传队的活动。“瞿大哥和嫂子不管多忙,总是在我感觉无助的时候帮我,几年来一直如此。” 说起大我夫妇,秀菊充满感激,“要是没有他俩,今天的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近年来,瞿大我夫妇经常不分昼夜赶赴现场协助落实遗体捐献事宜,帮助捐献者家属办理后事、赶写悼词、举行告别仪式。经过几年的努力,他们已在嘉定区累计帮助近200人登记加入了遗体捐献志愿者行列。每当有人表示感谢时,瞿大我都会乐呵呵地说一句:“咱们是一家人。”

      2009年以来,瞿大我还担任《春蚕之家》和《嘉定红十字报》的执行主编,负责编印了33期报纸;整理了区红会20多年的文书档案,参与了《嘉定红十字历史编年实录》的编撰;为红十字会200多次会议(活动)拍摄照片几万张;参与红十字运动研究撰稿多篇,作了多次研讨发言;参与组建全市首支红十字文艺宣传志愿服务队,任队长,演出近百场;参与区红十字宣讲团筹建,开展宣讲活动660余场……

 

(李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