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结盟的要义在于协作

24.11.2014  11:53

  ■储召生
  伴随着APEC(亚太经合组织)、东盟、G20(二十国集团)等国际组织召开年会的脚步,近日有多个大学联盟相继成立:11月12日,长三角地区应用型大学联盟在合肥学院成立;一天之后,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在山东女子学院成立。如果加上成立多年的C9(九校联盟)、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全国地方高水平大学联盟、中西部高校协作联盟等,跨省份的同类型高校结为联盟,似乎已成高校抱团发展的一种潮流。
  从国内外的历史看,每一个联盟的成立都有一个“假想敌”。结盟的原因,要么是共同对付自然环境的威胁,要么是联合抵御非我族类的入侵。大学联盟也是如此,C9面对的是国外和港台一流大学的竞争,地方高水平大学受到了“985”和行业类“211”大学的双重夹击,新建本科院校则是“前有强敌、后有追兵”,近些年还遭遇高职的竞争。特别是在办学资金相对不足的新常态下,若干所大学结成联盟,以集体的力量争取国家和社会的支持,无疑会增加成功率。
  但据笔者观察,目前我国大学联盟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多以争取国家和社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为目的,缺少联盟内部的真正协作。即使是成立联盟本身,也存在诸多可以探讨之处。
  其一是“门槛问题”。什么样的学校可以进来,是每一个大学联盟必须首先面对的问题。在我国目前大学联盟的章程里有相关的内容,但属于理念层面的多,缺少盟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方式、教育水平等基础条件上的硬性规定。“门槛”太高或者太低,都会导致联盟失去活力。守得过死,长期没有新鲜的力量进来,难以形成“鲇鱼效应”;放得过宽,盟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势必会影响学校的实质合作。其实,大学间合作有一个现实性的前提,就是双方都要有值得对方学习的地方。否则,久而久之,其中一方就会失去合作的动力。
  其二是“边界问题”。联盟里有多少学校合适?这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组织成员过于庞杂,必然会影响整个组织的运行。从目前的大学联盟看,由于缺少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导致联盟内高校的合作兴致不一,最终甚至会影响联盟的存在价值。并且,由于学科专业不同、路途相距较远等客观原因,许多联盟的合作还仅限于理念的共享、经验的交流上,缺少在教学科研上的实质性合作。一些联盟提出的教师交流、学生互访、学分互认等,也大都停留在纸面上,缺少可以操作的技术细节。
  其三是“共生问题”。同盟内的高校,本质上还是竞争关系。特别是在师资和生源的争夺上,这些学校过去往往会在招生招聘季节短兵相接。因此,联盟必须建立起一种机制,减少内部的竞争成分,加强盟校间合作的分量。在处理好进入门槛的前提下,办学资源对联盟内高校无条件开放,是大学联盟成功合作的关键。试想,如果大家都不愿意拿出最好的东西来交换,这样的合作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共同提高呢?
  上述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还在于我们习惯于粗放式管理,习惯于“先结婚、后恋爱”,太过于相信“人多力量大”。其实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大学联盟的目的是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所谓攘外必先安内也。
  大学结盟并非自中国始,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美国的常春藤联盟。常春藤盟校从最初的四校发展为八校,再到现在的新常春藤,其成功发展的路径,值得我们去好好琢磨。
   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14-11/24/content_42684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