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外籍大提琴家教 学生家长获刑又赔钱

19.06.2015  10:18

  聘请外籍大提琴手G先生当家教却闹起矛盾,学生家长一怒将洋家教打至骨折、脑震荡。最终伤人的徐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同时,徐某当场赔付G先生20万元。

  G先生为比利时籍华裔,在沪受聘于某室内乐团担任大提琴手,并在培训中心兼职有偿辅导拉大提琴。徐某女儿自2013年7月开始师从G先生学琴。徐某女儿在G先生的调教下,在国外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可在参赛表格指导老师一栏,却没有填写G先生名字。对此,G先生极大不满,拒绝继续授课。

  随后,徐某找到G先生讨说法,双方发生拉扯,报警后被劝离。没想到徐某又电话叫来3名朋友助阵,再次找到并殴打G先生,致G先生右手中节指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脑震荡等。警方介入后,徐某经警方通知主动投案。最终伤人的徐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同时,徐某当场赔付G先生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