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警方处置首起市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案例

21.04.2016  10:54

图说:警方处置了全市首起通过热心市民行车记录仪实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案例。

图说:违法车主到宝山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处理。

  如果你也想做一个民间的“交通顽症啄木鸟”,可以用手机或者摄像机拍下违法行为。4月20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宝山警方获悉,近日警方处置了全市首起通过热心市民行车记录仪实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案例。

  市民龚先生介绍,当天车辆由朋友驾驶,他坐在副驾驶位上。4月6日,车辆在牡丹江路上由南向北行驶,忽然一辆车变道“翻越”双黄线,在牡丹江路上由北向南行驶。朋友见状,紧急避让,才避免车祸发生。

  事发的全过程被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在得知可以“视频举报”后,龚先生将视频交到了宝山交警支队。据宝山交警支队事故审理科警长陆飞介绍,接到热心市民举报后,警方通知了涉嫌违法的车辆驾驶员前来交警队进行处理。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了解到,如果你也想做一个民间的“交通顽症啄木鸟”,遇到车窗抛物、违法占用专用车道、实线变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法驶入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凭视频资料向交警部门举报违法行为。相关视频需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和外观特征、交通违法行为过程,能够完整证明交通违法属实。

  而市民“啄木鸟”想要举报还需要在拍摄下违法行为的3天内进行举报。尽管接收举报将花费更多的警力和时间,但是对于热心市民的行为,警方认为能对违法的交通参与者起到震慑作用,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遵守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