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139处停车场涉嫌违法经营 占道为王坐地收钱

23.01.2015  07:55

  东方网1月23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共停车行业服务水平,维护良好停车场(库)经营市场秩序,近日,本市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工商、公安和属地街镇政府组织开展“安畅一号”专项整治,139处停车场涉嫌违法经营,其中45处已被叫停。

  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整治前,总队以及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市民投诉举报和日常巡查,排摸梳理出139户涉嫌无证经营的停车场(库)。这些停车场(库)有的经过工商、税务登记,但没有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有的连工商、税务登记也没有,且较多无证停车场(库)存在收费标准不统一、不出具收费发票、场地无安全设施、场地经营者服务不规范等情况,不仅对停放此地的车辆安全没有保障,而且对周边居民等造成安全隐患。

  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工商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也就是说,任何企业想要划设停车场地并收取停车费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同意,绝不能“占山为王、坐地收钱”。而且,对于经营性停车场(库),《办法》还规定必须设置停车场(库)经营服务标志,设置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电话,必须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停车场(库)入口处及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等,做到“收费公开、服务规范、安全到位”。

  记者日前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嘉定区丰庄路金沙江路某小区周边,对一路边停车场开展检查。经询问调查,该处由韵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收取停车费,该公司负责人称,其受小区物业委托,对此地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而该公司在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中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涉嫌违法经营停车场。交通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物业公司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且立即停止经营收费活动。交通执法部门表示,在整改期间将加大对此地的巡查力度,如逾期未整改,将对该公司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据统计,交通执法部门已查处45处涉嫌无证经营停车场(库),下阶段将联合各区县交通执法部门,对排摸出的139处涉嫌违法经营的停车场(库)逐一开展检查,及时对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以及未及时备案的违法经营停车场进行查处,一旦查实涉嫌违法经营停车场,将逐一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