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声称将销毁逾期不续费冷冻胚胎

29.09.2015  13:09

  “冻卵”一波未平,“冻胚”一波又起。最近,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的一道“最后通牒”搅动着舆论:由于上万个冷冻胚胎无人问津,凡是2005年前在该中心冷冻的胚胎,若在一个月内不续费,将按照之前签署的知情同意书进行销毁。在上海,也有上万个保存超过十年的冷冻胚胎。

  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集爱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的胚胎实验室最早开展辅助生殖技术。70多个液氮罐静静地摆放在上海集爱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的胚胎实验室中,里面有来自27076名患者的71309个冷冻胚胎。

  其中,有14410个胚胎已经保存逾10年。而1998年至今,仅有304对夫妇签署了《放弃冷冻胚胎知情同意书》,而那些逾期不付费进行胚胎冷冻储藏,甚至失联的人不在少数。目前,集爱中心于1998年11月底冻存的4枚胚胎依旧完好无损地保存在胚胎实验室的液氮罐里,而他们的主人却仍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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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冷冻胚胎?

  接受辅助生殖治疗的患者在促排卵后得到若干胚胎,若患者当时的身体条件不适合移植,就会选择冷冻全部胚胎,等到身体条件适宜时再复苏胚胎,进行移植,这样也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若患者移植新鲜胚胎后还有剩余胚胎,也会选择将剩余胚胎冷冻起来。

   ●冷冻胚胎的正常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选择冷冻胚胎时,接受辅助生殖治疗的夫妇和医师会共同签署一份《胚胎冷冻、解冻及移植知情同意书》,自愿缴付胚胎冷冻保存费150元/月,并选择逾期将冷冻胚胎经医学方法处理后丢弃或去标识后供科研。

  过了半年保存期,胚胎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会联系患者,询问其是否选择继续冻存胚胎,是则续交保存费,否则签署《放弃冷冻胚胎知情同意书》。

   ●对无人认领的胚胎该如何处理?

  目前,如果委托人失去联络,中心还会帮助其继续冷冻胚胎。市卫生局要求各生殖中心以知情告知和双方协议形式,提前告知夫妇双方胚胎冷冻有效保持年限和选择胚胎处理方式。

  据悉,按国际通行原则冻存胚胎临床使用时间一般控制在5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