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夜市能否在沪复制? 经营者需志在长远事业

05.08.2014  10:52

  今夏上海的第一波热浪来自锦江乐园的人气和油烟,尽管那里铺陈的只是迷你版的台北士林夜市,但这一点也不妨碍食指大动的人群蜂拥而至、挤瘫交通。什么时候上海也能有像台北这样物美价廉、干净有序的夜市文化?据说,已有几个区县政府正在与士林夜市管理机构洽谈,打算引进士林夜市管理模式和著名小吃,打造属于上海的夜市文化。

  其实,上海本不缺乏餐饮夜市,昌里路、铜川路、彭浦新村等夜市也曾喧嚣一时,只是后来都因为影响交通、环境脏乱和噪音扰民等问题而难逃被取缔的命运。士林夜市也不是一开始就成为一道美丽的城市风景线的,从其1909年设立至今的100多年时间里,也曾因为同样问题而几遭取缔。是岁月的流逝冲刷,逐渐洗净各种污秽丑陋,沉淀下来一大批著名品牌;是长期的商榷博弈,最终磨合出流动摊贩与固定商铺、士林夜市与周边居民之间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关系。这期间,有两个变量因素不容忽视:

  一是民商法律日益健全。士林夜市目前实行高度的社区和行业自治,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相邻关系、约束经营行为和保障合法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主要通过自律、他律和互律使广大经营者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准则。这种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的局面是建立在法制完备的基础上的。我国台湾地区早在1999年就颁布实施了摊贩管理规则,并与商业登记、税捐稽查、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和观光发展等法律规范中的有关内容相配套,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摊贩管理法律制度。一方面,基于福利行政的理念,不仅承认固定摊贩和流动摊贩皆为合格的商法主体,而且将为摊贩有偿提供长期或临时经营场所列为政府行政给付的范畴,以行政许可或其他方式引导摊贩入市经营、辅导摊贩改善经营。另一方面,又对禁止摊贩经营的场所以及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各项义务作出详细规定,违者要被处以罚金并限期改善,逾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日连续处罚。特别是,规定违规摊贩之取缔,由警务部门办理。正是有了多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在违规就要被取缔的压力下,士林夜市才蹒跚走上管理有序、合作共治的道路。

  二是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台北的人口密度与上海大致相仿,市民基本上做到了“生活垃圾不落地、公共场合不喧哗”,这种整体性的市民素质对于餐饮夜市的存续和发展十分重要。因为,除非是将夜市规划在人迹罕至的荒郊僻野,不然总会产生相邻关系,也容易因为脏乱和噪音等问题引发与周边居民的激烈冲突。如果一个城市普遍缺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社会公德之心,却多见一面网上呼吁开放夜市、一面网下随手乱扔的现象,那么,要将夜市打造成和谐美丽的城市风景线,是非常困难的。此外,市民素质的提高还反映在经营者身上。经过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和市场选择,目前留在士林夜市经营的大多是广受欢迎且相对稳定的摊主。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将经营特色小吃作为一种谋生手段,更当成是对祖传事业的继承和发扬。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经营者志在长远事业,不仅大大增加了失信违法的成本,也进一步激发起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通观世界上各大著名城市,开设草根型夜市的并不多见,搞得好的更是凤毛麟角。台北士林夜市不能不说是一个特例。理智的人不应仅仅看到美丽的风景线,还要进一步追问自己:我们准备好了吗?当然,依靠极其高昂的管理成本投入,也许我们能在短时期复制出一个士林夜市来,但这种生搬硬套的风景线会持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