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廉洁自律依法经营责任意识

05.11.2015  12:36

10月20日上午,市社党委召开2015年市社干部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杨申鲁主持,监事会主席吴云飞、市社纪委书记杨钟明、市社财务总监史敏、市社理事会副主任陈振平、专职监事汪审理出席了会议,市社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各直属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年】52号)和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刘云山同志在部分地方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的通知(沪委组【2015】发字76号)文件精神。

会议通报了市社巡视整改即知即改方案。

会上,纪委书记杨钟明传达了10月15日国资系统纪委书记会议精神,并结合巡视工作对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这次市委巡视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我们要严格贯彻中纪委的有关精神,不能以任何形式购买购物卡。从11月份开始,建立各单位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零报告制度,要求是加强监督检查,彻底杜绝以各种形式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认真执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规定办法,规范履职类支出行为。 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利益输送专项检查,要坚持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市社党委已经对市社直管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了利益输送专项检查,9月9日,我们在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会上又进一步布置了各直属企业要对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开展利益输送专项检查,要求将自查情况于9月底上报市社纪委,到目前为止,还有个别企业没有上报,要求相关单位抓紧做好这项工作,及时上报情况。 三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 市社党委在10月13日下发了在直属企业中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要按照自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尤其要注意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市社党委将于11月中下旬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抽查。 四是增强依法经商意识,认真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企业领导人员要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提高思想自觉,认真吸取有关单位的教训,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税务风险。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整改要求认真及时搞好整改,跟踪落实,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

理事会副主任陈振平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的精神,在思想上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把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形成行动自觉,坚守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守土有责,平安经营。

党委书记杨申鲁强调,我们要按市委、市政府、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一是要两手抓,一手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22号、44号、11号、52号文件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不良思潮做坚决斗争。现在市社正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第三阶段的学习,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企业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各项工作成效。积极开展红旗党组织和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的创建申报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再上新台阶。 另一手要抓好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 要把党建工作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公有制企业要紧跟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和八项规定精神,思想上行动上高度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领导干部自身要从严要求,起到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 三是要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在整改中要不怕丑、不怕痛,把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问题切实纠正好。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依法合规经营。 把依法、合规经营融入思想深处,不能贪图眼前蝇头小利,不能把依法经营当作口号喊,行动上忽视,我们要杜绝违法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和企业管理,确保防范风险。

 

  市社党群工作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