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顺利举行

13.06.2017  11:01

6月2日,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在枫林校区东一号楼240会议室召开第一次正式会议。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丛培红、保卫处副处长刘召伟、放射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邵春林、复旦大学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主任瞿涤、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学系教授吴健等作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学院党委书记钱海红及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副院长张威主持。

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钱海红首先向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各位专家颁发聘书,并感谢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会议审议了《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奖惩办法(试行)》。各位专家就文件中的具体条款提出建设性意见,例如:提出了对于实验室一般事故和责任事故应区别对待;对于评分标准中的底线条款应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带有放射源(如X射线)的设备也要加强规范管理等等。同时,专家对基础医学院特有的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也提出更具体的要求,有专家结合自己的海外经历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架构和准入制度提出建议。

最后,钱海红书记向委员们介绍基础了医学院近年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学院结合自身体量大、系室多、管理任务重的特点,严格落实“管科研也要管安全、管教学也要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系室、教师、学生的“五级安全管理”架构,出台《基础医学院安全工作层级化管理岗位职责》实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学院尤其重视安全员队伍建设,今年5月,学院重新聘任系室兼职安全员22名,其中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技术人员,也有系主任、支部书记;对师生和院外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制度,并开展楼宇疏散演练和消防学校学习实践等特色培训项目,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近期学院正在制作安全教育宣传片,即将在各系室楼宇的电视终端播放,旨在加强师生的日常安全提醒和教育;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学院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并印发各系室指导工作。

会后学院将根据专家建议相应修订《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奖惩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专家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