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大改革 ——解析2014上海市委“一号课题”

30.12.2014  11:07

 

  12月30日消息:上海基层社会治理,正在迎接近20年来最大的一次变革。

  《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和6个配套文件(简称“1+6”文件)已经制定完成。持续近一年的市委“一号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就此结题。

  由此,一批涉及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相继出炉,其中不乏大刀阔斧的变化。

  这项由市委主要领导点题挂帅,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亲作指示的调研课题,规模空前,意义深远。今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指出,“一号课题”的成果需要让基层干部群众“为之一振,眼睛一亮”。

  花一年时间聚焦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远超几个文件本身。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的语境下,基层社会治理不仅是改革全局中的基础性层面,并将牵动和影响许多方面的改革成效。

  对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而言,无论是确保城市有序运转,还是激发社会活力,针对基层的改革都是现实之需,并且指向未来。

   历史必然

  也许是历史的巧合,也许是历史的必然。1995年,上海有过一次非常相似的专题调研,名为“加强社区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以之为铺垫,1996年,上海推出力度空前的基层社会体制改革。

  近20年后,同样的故事再度上演,连具有象征意义的两次总结会议都颇为相似——1996年的“上海市城区工作会议”与会者层级,上至市委主要领导,下至街道、居委会代表,与会者上千人;今年的“一号课题”总结大会,则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从市委直通至所有村居,参与者达万人之众。

  “最熟悉行政管理一通到底,最不熟悉的是社会。”改革开放行至90年代中期,经济发展后积聚的社会转型压力,一度困扰上海——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人口规模不断扩张,计划体制下的“单位人”开始向“社会人”过渡,城市开放和城市旧城改造带来大量人口流动,基层管理资源和人力不足……

  集思广益,终于破题。1996年出台的全新城市管理基本思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后又拓展至“四级网络”),主导上海在当年的社会转型危机中成功突围,至今已近20年。

  时下上海所面临的境况,几乎是当年的翻版。只是随着时代变迁,问题的层级、规模和复杂程度,都到了新的阶段。20年间,上海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速,传统的“城区”概念已涵盖不了“城市”的内涵;人口规模激增,社会结构演变,阶层多元、主体多元、诉求多元。

  “基层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有些掌握、有些只掌握部分、有些根本不掌握。”韩正说。

  而当上海的经济发展跃至新高峰,并开始进入“新常态”时,社会领域的再次转型变得自然而迫切。

   改革必需

  对宏大的社会治理领域而言,一轮调研和一场改革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作为官方推动的产物,“一号课题”调研及其成果,着重于解决“体制内”的问题。

  面对瞬息万变的基层社会,基于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方式,以及相应的运作机制,已经显得捉襟见肘。在“一号课题”调研组给出的调研报告中,“不适应”是描述现行基层体制和工作体系的高频词。

  这些“不适应”有人为因素,亦包括制度性弊端。如街道体制机制中的内在矛盾、条块之间责、权、利匹配度不清,使街道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地位尴尬;居民区治理体系未予理顺、居委会定位摇摆不定,影响社区自治和共治的良性运转。

  20年前尚未得到明确关照的郊区县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地区,如今也已天壤之别。20年间,一批乡镇根据经济发展需求进行撤并,形成数倍于原先规模的大镇;中心城区全面铺开的旧城改造及其人口转移,在郊区镇形成相当于外地中小城市规模的大型居住社区。

  大镇、大居的公共服务资源和管理力量配置,仍延续传统街镇的配比,使得“小马拉大车”困境普遍显现。一些大居未来导入人口甚至可能以10万计,再不变革,困境恐将成大问题。

  事实上,许多方面的“不适应”已经开始成为上海改革发展的障碍。

  以街道招商引资为例,这项职能与街道公共管理服务天职存在矛盾,长期以来却是许多街道的考核风向标。早在2008年,市委、市政府曾发文要求中心城区街道不再招商,但在后来的操作中,这一要求却被虚置。对志在面向长远发展的上海而言,这样的制度性缺陷已非破不可。

  今年“一号课题”最受瞩目的成果之一,便是明确取消街道招商职能,并强调违者将受到督查。此前在基层征求意见时,这一条曾引发争议,亦有个别区可能留个口子的传言传出。

  但此番市委显然已经下定决心。市委领导在说明中特别强调:“一律取消,不留一个口子”。

   红线”引领

  对上海而言,这样的改革在短期内可能意味着伤筋动骨。但若没有这样的伤筋动骨,就可能失去其本来的意义。

  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中,专门肯定上海市委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列为“一号课题”的现实意义。他指出,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要更加注重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这也成为“一号课题”调研过程和“1+6”文件出台过程中始终遵循的标准。各项改革之间的逻辑链条,以及贯穿前后的精神实质,依此便可清晰把握。

  在这组逻辑链中,首要的是党建引领。党的领导,是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基层建设必须贯穿的一条“红线”;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亦是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的重要内容。

  此番推出的多项改革,均旨在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作用,如在多年后再次明确“街道党工委”的名称和身份,并确立以街道党工委为领导的一整套区域化党建体制。这也符合习近平新近提出的导向:“地方党委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

  队伍建设方面,亦着重强调村居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包括明确在职村、居党组织书记在任满两届后可转事业编制,退休享受事业待遇。在电视电话会议的各个分会场,这一决定的公布当即引发在座村居干部的一片惊呼,其意义可见一斑。

   向下”负责

  “向下负责”,是另一大明确导向。

  基层反映“手段有限,责任无限”的困局,正是促发今年“一号课题”的动因之一。此番“1+6”文件中明确,基层治理应体现“重心下移”、“权力下沉”、“权责一致”、“赋权到位”。

  在此前的调研中,理顺条与块、上下级之间的责权关系,是涉及多方的难点。市委主要领导对此决心明确:(基层)没人的给他人,没钱的给他钱,没权的给他权,没法律地位的就依法给他地位。

  街道机构改革和以“六中心”为代表的窗口建设,均明确“对下(群众)负责”的导向。街道工作经费则明确由区财政足额保障,对此还专门叮嘱:为街道下拨工作经费时不可有小算盘——原先街道经费包括“台面上”的部分和由招商而来的“台底下”部分,即便是“台底下”的一块,只要合理合法,区政府也要认账。

  针对城市综合治理问题的网格化模式,以及大镇、大居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资源配给,“1+6”文件亦有明确的“赋权”表述。而在村居层面,自治和共治体系亦在相当程度上予以理顺,并明确了上级政府对村、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保障底数。

  本质上,这些举措均体现“一号课题”的最终归宿。在征求基层干部对“一号课题”的意见时,韩正曾表示,“群众不太关心出多少文件,他们最关心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是否提高、社区社会是不是更加平安”。

  唯有在制度框架和实践操作中真正“对群众负责”、“对基层负责”,这座特大型城市的社会治理创新探索,才会经受住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