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变"赔钱""充电"要充钱 教育培训乱象让人"眼花缭乱"

09.03.2016  11:19

  学习、“充电”本是好事,却想不到面对重重陷阱,弄得身心俱疲、叫苦不迭。本报昨天的报道《参加教育培训,为何老遭遇“变脸”?》在市民中引起极大反响。许多网友都吐槽起自己的不快经历,希望主管部门有所作为、培训机构有所不为,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有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

   设保证金是个好起点

  丁小姐今年1月12日报名参加某知名培训机构的英语课程,合同约定7天内可以申请退款。她在1月16日申请退款,却遭到商家拒绝。丁小姐还是大学在校学生,无经济收入,无法偿还该公司代办的信用卡内3万元的费用。结果,经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居间协调,双方签订了退款协议。“感觉他们千方百计要让你参加,似乎不参加就是没前途、没希望。然而,等钱交了之后要想退还,就变成了完全另外一副模样,整个过程怎么看怎么有点受骗的感觉。

  和丁小姐有类似经历的还真不是一个两个。许多网友直言,现在教育培训行业很发达,让人眼花缭乱,收费标准则更是让人“看不懂”。“五位数不稀奇,一交就是一年。”家长杨先生如是说。

  多位网友建议,必须改变因“多个婆婆”而造成的教育培训监管盲区,明确责任主体,追究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对有问题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不能姑息,有一个查一个,查到一个罚一个。设立保证金账户预防培训机构“跑路”,开了个好头。

   立“黑名单”是个好办法

  现在很多教育培训机构的运作方式属于预支消费。一次性签订合同、一次或分几次缴纳费用,但消费的周期却非常长。这样的运作模式好处在于,商家可以快速回收成本,以利于集中精力为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然而,令人失望的是,眼下许多企业完全忽视了其“服务”的本职,而将“圈钱”作为其首要目的,纷纷设下“促销优惠”陷阱“请君入瓮”。这种唯“圈钱”至上,弃“服务”不顾的本末倒置做法,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企业本身的社会信誉,同时蕴藏了极大的商业风险。

  家长宋鹏认为,从监管层面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利用信息披露和“黑名单”制度。“应该让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时,得到必要的风险提示。”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本市曾在开展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中,对恶意关门停业的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纳入“黑名单”监控系统,限定其在三年内不得担任经营性培训机构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