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留住城市文脉 城市设计推全国示范试点

01.11.2015  08:26

  11月1日消息:弄堂拆了,乡愁没了,只有“武昌路”的路牌留了下来。

  同济大学建筑学教授唐子来用30多年时间,目睹了一条老弄堂的热闹、冷清与消逝。在昨天下午举办的2015世界城市日论坛上,他直陈当下城市建设的通病,呼吁留住城市文脉。他的发言得到与会人士的呼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孙安军昨天透露,我国城市设计将分四种类型进行示范试点,以保留、保护好建筑文化、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

  随着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与之相伴的却是众多城市风貌特色的逐渐消失。特别是旧城改造过程中,新生建筑往往与原有街区发生矛盾冲突,传统城市的空间肌理也因此被破坏,“千楼一面、万楼一貌”现象时有发生。孙安军说,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在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领域也存在不少问题。

  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54.77%,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约10万平方公里。在如此宏大的背景下,城市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孙安军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天津、上海、深圳等地相继开展城市设计,无论是通过地方立法确立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还是将城市设计内容和要求制作形成城市设计图则,纳入现有城市规划体系,都说明了城市设计正日益得到重视。在国家层面,目前已起草完成《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市设计的地位、作用、类型和编制、实施管理规定,同时以《城市设计技术导则》为配套文件,突出了各类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深度和成果要求。下一步将推进全国城市设计试点示范工作、开展全国城市风貌特色提升行动、建立全国城市特色风貌区保护清单。

  据介绍,结合城市空间的层次和尺度、城市规划的层次和类型,我国拟将城市设计分为四种类型,具体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即从城市总体层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包括城市的整体风貌、山水格局、生态廊道等方面;区段城市设计,指对城市某一片区、街区、地段开展的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针对城市特定地块编制的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针对特定范围内的特定问题、要素或系统编制的城市设计,色彩、照明的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