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环保局坚持“四个”结合,精心谋划2016年重点工作

27.01.2016  15:21

一是坚持牵头协调与组织实施相结合,有序推进重点目标任务

推进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全部开工,59个项目启动率达100%,完成2016年度5项目标任务,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三项指标和30个项目标任务的实施,重点展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申报工作;加大降尘数据研判和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推进清洁水行动计划32项目标任务的实施,消除黑臭河道1条;对10个分流制居民小区阳台污水采用溢流井方式进行改造;启动3座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

二是坚持服务经济与从严把关相结合,促进环境保护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做好企业开业指导“四服务”,对重点商业楼宇做好跨前服务;对重点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对在已核定总量的饮食中心新建具备成熟的治理技术并能保证落实环保“三同时”的餐饮项目承诺限时服务;对大型商业中心油烟管道和排放口的设置开展监察、监测联动服务。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按照新版环评目录设定的审批范围和审批等级依法进行环评审批。

三是坚持环境整治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切实做好环保惠民实事

实施居民小区废旧二级生化治理设施改造,提早应对施工过程中居民小区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全面推广社会生活噪声自治管理,指导各街镇对噪声信访矛盾突出的公共场所、小区制定噪声控制规约。推进各街镇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安装噪声显示屏。创新餐饮油烟治理模式,在推广油烟在线监控的基础上,开展第三方治理并建立配套机制。

四是坚持执法检查与信访调处相结合,深入推进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狠抓环境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对放射源更换、废弃放射源处置等行为开展现场跟踪监督。深化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对应各街镇网格,做到“一网格一联络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加强环保信访案件办理,重点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强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局领导包案制度,努力提升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满意率。(长宁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