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改革 强化法律监督

17.04.2015  11:48

2015年,普陀区检察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重点工作,坚持以司法改革为主线,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实现创建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

积极投入检察改革

区检察院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履行职能和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部署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成立检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办公室、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着重强化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选任检察官,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配套相关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制约机制、检察官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持续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通过扩大公开审查范围、加强释法说理、强化第三方介入制度等手段,提升执法公信力。

针对检务公开工作,区检察院将整合“12309”举报电话、检务公开网站、检察微博微信、信访接待窗口等载体,形成“12309”检察服务平台,实现“一口式”服务。

今年,区检察院将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协同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服务平安普陀建设

区检察院以服务保障平安普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深化平安普陀建设,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变化,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犯罪活动,加大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围绕普陀区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的目标,区检察院将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拓宽服务的途径,开展对区域重点项目和工程的预防服务工作,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防范力度,为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检察开放日、社区检察室等平台,运用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手段,适应群众的法治需求,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区检察院将着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和重大影响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区检察院依托侦查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提高办案质量,深化侦查信息化建设,运用技术手段,提高案件突破率和结案率。

为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区检察院编写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案例书籍,加快预防调研成果转化,拓展社会化预防效果。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区检察院以规范执法和司法为抓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和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贯彻严格执法司法的要求,区检察院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完善问题发现机制,依法运用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为推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区检察院对法律适用、执法平衡、程序公正等方面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监督检察建议,走访听取收集涉行政违法监督线索,搭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平台。

区检察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日常派驻检察工作,推动《关于共同加强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落实,密切联系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推进非监禁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在推动社区检察工作中,区检察院将规范检察室建设,把常规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同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探索建立社区街镇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模式,提高社区检察宣传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水平。

区检察院深化“两法”贯彻实施,以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室投入使用为契机,规范案件办理的流程,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个别化、效果评估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的运行。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区检察院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宗旨,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重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学习。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和监督,形成纪律严明、作风踏实的精神风貌。

突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适应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发展需求,培养职业化、专业化的检察人才队伍,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通过基层锻炼、“三个带教”、轮岗、挂职交流等制度,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创新方法丰富业务培训的形式,培养各类检察专业人才。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严格执行党纪检纪,坚持从严管理检察官队伍,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完善对检察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检察权滥用和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