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完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

28.12.2018  16:52

  新修订的《上海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近日发布,该规定内容共计15条,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0日。

  据悉,该规定是在2013年相关政策基础上修订而成。一是重新明确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范围的,其他地下建设工程都应当纳入出让等有偿使用范围。二是优化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补办流程,合并和优化办理环节,简化办理程序。三是进一步完善地下工程用途核定的有关规定,明确建管部门职责,针对地下项目配套工程增设“项目配套设施”类别,单独列计建筑面积。四是完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价格体系,完善用途种类、降低价格标准,鼓励适度向下开发,尤其是大幅降低地下停车库的地价标准,住宅配套类停车库暂免收取土地价款,充分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五是统一该规定实施前后出让土地的政策适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六是完善地下空间整体开发、连通开发的配套规定,鼓励整体开发。